回火的规范定义是将淬火后的钢加热到Ac1以下某一温度,保温一定时间,后冷却到室温的热处理工艺。
目的:消除淬火后因冷却快而产生的内应力,降低脆性,使其具有韧性,防止变形,开裂,调整机械性能。
目的:消除淬火后因冷却快而产生的内应力,降低脆性,使其具有韧性,防止变形,开裂,调整机械性能。
⑴低温回火(150~250摄氏度):目的是在保证淬火后的高硬度和耐磨性的基础上,降低淬火应力,提高工件韧性。低温回火得到的是马氏体组织,硬度可达58~64HRC。
组织: 回火马氏体—过饱和度小的α-固溶体,片状上分布细小ε-碳化物
应用: 量具,刃具 等高碳工具钢、模具钢、滚动轴承及渗碳钢等零件
应用: 量具,刃具 等高碳工具钢、模具钢、滚动轴承及渗碳钢等零件
⑵中温回火:(350~500摄氏度)得到的组织为回火托氏体,他具有高的弹性极限、屈服强度及屈强比,同时具有一定的塑性和韧性,硬度一般为35~45HRC。
组织: 极细的球(粒)状Fe3C和F机械混合物(回火屈氏体)
应用:(0.45~0.9%)弹簧,模具 高强度结构钢
⑶高温回火(500~650摄氏度):通常把淬火后在进行高温回火处理称为调质处理。
组织: 回火索氏体—较细的球(粒)状Fe3C和F机械混合物
应用: 齿轮,曲轴,连杆等(受交变载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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